先說可能有點不開心。




我想我知道會辦不能隨意讓會外的人進去,
但只是慶生,對象又是會內的學弟妹,
是我已經允諾參與,然後本人臨時沒有辦法到,
所以答應了出借鑰匙。




有關於違反規定 我很抱歉。

如果決定鑰匙不歸還就算了,反正會內權力最大的不是我。








不過學生自治法規可沒任何一項規定會內學弟妹不能單獨使用會辦,

也不是只有我會帶外人進來。










我無意得罪任何人,但是對於此間我早已失望,自己清楚為什麼。

裡面的東西,很抱歉,我要擇期收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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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ghead17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